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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中学生业余党校章程 | ||
| 作者:十七中中…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9-29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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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中学生业余党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: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中学生业余党校 第二条 指导思想: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,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,将历史地落在他们身上,高中阶段的学生正处于世界观、人生观形成的时期,在他们当中,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,是增强党团组织凝聚力的一条有效途径,是培养、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。 第三条 办学方针:着眼长远,立足教育,重在培养,个别发展 第四条 学校工作原则 1、正面教育原则 2、针对性原则 3、实效性原则 4、实践性原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党校由校党总支书记任校长,团委具体实施开展工作。 第六条 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1.校务委员会 由校总支成员、团委负责人、党员教师代表组成,主要负责确定党校的教学内容,指导党校各项工作的开展。 2.教务处 主要负责党校的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,教务处主任由团委书记担任。 3.纪检处 负责党课的考勤工作,监督并检查学员的日常行为规范。 4.组织处 负责党校学员的资格审查,档案管理工作。 5.宣传处 负责党校的各种宣传工作,组织并带领学员讨论、学习。 第七条 每一期培训班设班长一名,副班长一名,小组长数名,负责学员日常活动的开展。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八条 业余党校教学内容及计划:根据青组[1996]5号文和学校实际情况设置教学内容和授课计划。 第九条 教学步骤:分为五个阶段。 1、系统教育阶段:进行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、集体主义、党的基本知 识的教育,激发学生爱党、爱国的强烈感情和政治上进心。 2、深入学习阶段:对优秀团员、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员采取座谈会、看录像、观摩等形式加强教育。 3、重点培养阶段: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单独谈心、思想汇报等形式了解学生情况、解答疑问,对学生进行重点培养。 4、“推优”阶段:根据学员的出勤、结业成绩、学员档案,广泛征求师生意见,确定推荐对象,向党支部推优。 5、跟踪调查阶段:对推优学生进行跟踪调查,及时了解他们在大学里的发展情况,不断改进党校工作。 第四章 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 学员入学制度:首先由团员填写入学申请表,由党校根 据团支部推荐和自荐并举的原则确定学员名单。 第十一条 学员考勤制度:要求学员遵守校纪,按时上课,有事必须请假,每次党课由纪检处进行考勤,对违犯校纪,旷课达两次以上者,不予结业。 第十二条 学员档案管理制度:凡入学学员均建立档案,有学员登记表、考勤记录表、学习成绩考核表、学习情况鉴定意见以及学员学习总结等。 学员毕业离校时,以上学员材料将随其个人档案一并转出。 第十三条 学员推优制度:对优秀学员由党校根据学员学业成绩、平时表现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,进行入党推优。其个人推优材料装入档案。 第十四条 党校结业考试制度:每一期培训班不少于12课时,培训结束后,由党校统一命题组织考试,成绩合格者,颁发结业证书。 第五章 学员守则 第十五条 参加中学生党校学习的同学,要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服从领导,服从指挥。 第十六条 上课期间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积极参加各种讨论,加强个人组织性、纪律性修养。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课,有事请假,连续两次旷课者取消党课学习资格。 第十八条 每一期党校培训班结束后,每位学员要写出学习总结,并参加中学生党校组织的结业考试。 山东省青岛第十七中学中学生业余党校 2001、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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